學生公寓人員崗位職責及考核辦法

2023-02-09 08:24:03 字數 5422 閱讀 3624

三、學生公寓值班員、保潔員、維修人員處罰辦法

為進一步提高學生公寓全體值班員、保潔員、維修人員的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保證學生公寓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為廣大住宿學生創造乙個良好的生活學習環境,確保服務到位、工作到位,宿管科組織人員對對安排的各項工作,實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對在檢查中發現的違紀或失職行為,給予如下處分:

(一)學生公寓值班員處罰辦法

1、值班員因事離崗應辦理請假手續,以便安排其他同志替崗,杜絕發生空崗現象。凡檢查中發現值班員有遲到、早退、中途擅自離崗情況者,每次扣5分,罰款5元;擅自離崗5至10分鐘者,每次扣10分,罰款10元;離崗1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處理,對未辦理請假手續的曠工人員,礦工時間在10分鐘至半小時之內者,發現一次扣20分,罰款20元;一次礦工時間在半小時至兩個小時之內者,發現一次扣50分,罰款50元;一次礦工時間在兩個小時至四個小時之內者,發現一次扣100分,罰款100元;一次礦工時間在四個小時至六個小時之內者,發現一次扣150分,罰款150元;一次礦工時間在六個小時至八個小時之內者,發現一次扣200分,罰款200元;對曠工時間超過兩個小時的人員,態度端正者,寫出書面檢查,上交罰款,取消年終評優評先資格;對態度惡劣,或因曠工造成公寓或學生財產損失者,除賠償損失,給予辭退處理;觸犯刑律者,依法處理;對在乙個月以內遲到、早退、擅自離崗累計次數達3次的人員,當月扣100分,罰款100元,並予以辭退。

2、在值班崗位發現睡覺者,每次扣5分,罰款5元。

3、值班期間有小商、小販進入樓內推銷,發現一次扣5分,罰款5元。

4、對攜帶貴重物品(如台式電腦、桌椅等)外出公寓,未按要求辦理登記的值班人員,發現人次扣10分,罰款10元;因未按要求履行崗位職責,而導致台式電腦、桌椅等貴重物品丟失的值班人員,扣100分,罰款100元,並賠償因個人失職而導致的全部損失。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公共及個人財產損失,由責任人承擔一切責任。

5、嚴禁男女生互訪,因公務進入公寓的異性,應持宿管科證明,發現無證明有男女生互訪的現象,發生一次扣100分,罰款100元。

6、外來人員持宿管科證明進出公寓,發現無證明進出公寓的外來人員,發現一次扣10分,罰款10元。

7、對早出晚歸的學生應按要求及時請示並辦理登記手續,對既不請示又不登記的值班人員,發現一次扣10分,罰款10元。

8、值班人員應妥善保管好「五表」,並按要求嚴格登記。嚴禁在「五表」上亂寫亂畫,應保證「五表」完整無缺。發現未按要求登記,「五表」有缺頁或亂寫亂畫情況,發現一次扣10分,罰款10元。

9、**機白天應放置在辦公桌上,夜間應放置在在值班室內,不得丟失。值班人員應及時接聽**,發現問題立即匯報,保持通訊暢通。對未在規定的時間內(1分鐘)接聽**的值班人員,發現一次扣5分,罰款5元;對丟失話機的人員,照價賠償。

10、對生病的學生,應主動聯絡老師、聯絡醫生,對發現學生生病冷漠無情、漠不關心的值班人員,發現一次扣50分,罰款50元。對因失職而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值班人員,予以辭退處理。

11、嚴格安全巡查制度,平時每天對學生公寓進行9次安全巡查,寒暑假期間每天對公寓內外進行5次安全巡查,檢查結果認真登記,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對未按要求安全巡查的人員,發現一次扣5分,罰款5元;對未按要求登記的人員,

發現一次扣5分,罰款5元。

12、嚴禁自行車、電動車等車輛存放公寓內,發現以上情況,對值班人員扣5分,罰款5元。

7、在學生公寓內私自**物品或進行其他盈利活動的,扣分。

13、嚴禁攜帶白酒、啤酒、煤氣罐、酒精爐等危險品進入公寓,因工作不到位、檢查不到位,發生攜帶白酒、啤酒、煤氣罐、酒精爐等危險品進入公寓的情況,發現一次對值班員扣50分,罰款50元。由此造成嚴重後果的,對責任人扣200分,罰款200元,並予以辭退。

14、對在公寓內發生的打架鬥毆、亂喊亂叫、亂扔雜物等影響公寓安全穩定的現象,不制止、不報警,不匯報,處置不及時的值班人員,扣50分,罰款50元。

15、公寓內發生火情時,應當採取斷然措施撲滅火災,疏散人員,向相關領導和部門匯報,保證學生的人身及財產安全。對應對措施不力、臨陣退縮的公寓工作人員,發現一次扣200分,罰款200元,並予以辭退。因失職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承擔經濟賠償,觸犯刑律的人員,依法處理。

16、對不服從管理,違反勞動紀律,完不成工作任務的人員,發現一次提出批評,扣10分,罰款10元;超過兩次者,予以辭退。

17、值班員不在指定地點值班,發現一次扣5分,罰款5元。

18、值班期間打牌、下棋、聽收音機、看電視等,做與值班無關的事,發現一次扣5分,罰款5元。上班期間酗酒者,發現一次扣5分,罰款5元。

19、發現私自外借宿舍鑰匙,反鎖公寓大門,私自留人住宿者,發現一次扣50分,罰款50元。

20、發現私接亂拉電線,使用電爐子、熱得快、酒精爐、煤氣爐等大功率電器及炊具者。扣50分,罰款50元。因私自亂拉電線,使用違禁電器和炊具,造成嚴重後果者,予以辭退。

21、值班員、保潔員平時應由中門進出公寓,非特殊情況(火情、檢查、領導安排)不得隨意開偏門,發現隨意開偏門者,扣5分,罰款5元。

22、值班員應按規定按時開關公寓大門,不得隨意早開或晚關公寓大門,發現有以上情況者,扣5分,罰款5元。

23、嚴禁值班員家屬攜帶公寓或學生宿舍鑰匙,發現有以上情況者,扣5分,罰款5元。

24、嚴禁值班員、保潔員及家屬在學生公寓搞經銷商品、賣水,發現有以上情況者,扣5分,罰款5元。

25、未經宿管科批准,嚴禁私自允許外人在學生公寓用水用電,發現有以上情況者,扣10分,罰款10元。

26、嚴禁值班員、保潔員到校外賣廢品,發現有以上情況者,扣5分,罰款5元。因私自外出賣廢品發生的安全問題自己承擔責任。

27、發現值班人員辱罵學生、與學生打架者,扣10分,罰款10元。帶來惡劣影響和嚴重後果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辭退。

28、值班員、保潔員應熟練掌握滅火器、消防栓等消防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以便在發生火災等情況時能夠及時處理。對不能熟練掌握滅火器、消防栓等消防滅火器材使用方法的人員,扣10分,罰款10元,並限期掌握。對經過學習仍達不到工作要求的人員,予以辭退。

29、值班員、保潔員應了解並熟記相關部門級領導的****(如:校內外報警**、急救**、火警**、校醫院**、學工幹部夜間值班**、報修**、宿管科辦公**、宿管科領導**等),發現問題立即匯報。對不能熟記以上**的人員,扣10分,罰款10元,並限期掌握。

對經過學習仍達不到工作要求的人員,予以辭退。

30、值班員應著裝整齊、注意儀容儀表,嚴禁光背、穿拖鞋值班。發現有以上情況的人員,扣5分,罰款5元。

31、值班人員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嚴禁在考勤時代人簽名,不得干擾考勤工作。發現干擾考勤工作、代人簽名者,扣5分,罰款5元。

32、值班員、保潔員應按時參加宿管科組織的各種會議,不得遲到、曠會,不得在會議期間交頭接耳、接打手機、睡覺、隨意外出,需要發言者經支援人同意後方可發言。發現遲到、曠會,會議期間交頭接耳、接打手機、睡覺、隨意外出者,扣5分,罰款5元。

33、嚴禁值班員相互之間發生爭吵、打架等影響團結的不良行為,一經發現,對當事人扣20分,罰款2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34、值班員應協助管理員老師對社會實踐學生進行管理,提醒同學妥善保管好個人的貴重物品,不得讓學生在值班崗位看書看報、上網聊天、收聽**、收看電視,值班同學應佩戴袖標、坐姿端正、待人禮貌。對發現以上問題不管不問的值班人員,扣5分,罰款5元。

35、發現值班員、保潔員私自關閉門廳等場所照明燈,發現一次,扣5分,罰款5元。

36、對私自占用、使用學生宿舍、活動室、角房等未分配給自己使用房間的人員,發現後限期搬離,並扣50分,罰款50元。逾期不搬者,予以辭退。

37、發現值班員有強行購買學生個人物品者,發現一次,扣5分,罰款5元。因強行購買學生物品與學生發生衝突者,發現一次,扣20分,罰款20元。因此事給學校帶來惡劣影響者,予以辭退。

。  (二)學生公寓保潔員處罰辦法

1、不能按要求、按時完成分管衛生區的工作,達不到衛生標準者,扣10分,罰款10元。

2、地面衛生應做到:乾淨整潔,無積水、無汙跡、無灰塵、無痰跡、無瓜果皮、無塑膠袋及廢紙等生活垃圾。達不到以上標準者,每項扣2分,罰款2元。

3、牆面、門窗衛生應做到:無灰塵、無汙跡、無蛛網、無小廣告等亂貼亂畫情況。達不到以上標準者,每項扣2分,罰款2元。

4、各樓梯間的樓梯、欄杆、扶手、牆壁應做到:無積水、無灰塵、無痰跡、無瓜果皮、無塑膠袋及廢紙等生活垃圾。達不到以上標準者,每項扣2分,罰款2元。

5、值班室內衛生(包括地面、牆面、桌面、門窗、玻璃、床上用具、炊具、滅火器材、各種衛生工具、各種**、櫥子、水桶、面盆、便盆等),應做到:a:地面、牆面、門窗玻璃、櫥子、鏡子、燈具潔淨無汙跡,無蛛網、無亂貼亂畫現象。

b:床上用品乾淨整潔。c:

面盆、便盆等應保持乾淨整潔。d:桌面乾淨無雜物。

e:床下及室內的其他物品擺放整齊,閒雜衣物放進櫥子。達不到以上標準者,每項扣2分,罰款2元。

6、擦地面時不得將髒水濺到牆上,垃圾桶清理乾淨並放在指定位置,桶內垃圾不應超過桶的1/3容量,垃圾應及時外運,衛生車應放在中間樓梯下(不用時暫存倉庫)。達不到以上標準者,每項扣2分,罰款2元。

7、嚴禁在公寓內及樓周邊晾曬撿拾的饅頭、燒餅。嚴禁在公寓周邊閒地上種植蔬菜、花果。達不到以上標準者,每項扣2分,罰款2元。

8、滅火器材按規定擺放並擦乾淨,整妝鏡潔淨無汙跡,黑板、展板無亂畫亂塗現象。達不到以上標準者,每項扣2分,罰款2元。

9、衛生工具如苕帚、撮子、拖把等應放入雜物間或洗刷間。達不到以上標準者,每項扣2分,罰款2元。

10、不及時外運垃圾者,發現一次,扣2分,罰款2元。垃圾桶洗刷不乾淨者,發現一次,扣2分,罰款2元。不疊被子,床上物品不整潔者,發現一次,扣2分,罰款2元。

樓梯下及其他公共場所存放垃圾廢品者,發現一次,扣2分,罰款2元。從樓上向外亂扔雜物、亂倒垃圾者,發現一次,扣2分,罰款2元。分管的衛生區有蜘蛛網者,發現一次,扣2分,罰款2元。

分管的衛生區有小廣告者,發現一次,扣2分,罰款2元。垃圾桶內超過1/3的垃圾,未及時清理者,發現一次,扣2分,罰款2元。公寓大門或附近牆面有亂貼標語廣告情況,未及時清理者,發現一次,扣2分,罰款2元。

11、協助管理員做好勤工助學、社會實踐學生的管理服務工作;發現對勤工助學、社會實踐學生不管不問,檢查、管理工作不到位者,發現一次,扣2分,罰款2元。

12、做好宿管科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如:協助維修、服務學生、冬季關門窗、管理好宿舍鑰匙、寒暑假期間的公寓工作等)。不能按要求完成以上工作者,扣2分,罰款2元。

13、對私自占用、使用學生宿舍、活動室、角房等未分配給自己使用房間的人員,發現後限期搬離,並扣50分,罰款50元。逾期不搬者,予以辭退。

14、發現保潔員有強行購買學生物品者,發現一次,扣5分,罰款5元。因強行購買學生物品與學生發生衝突者,發現一次,扣20分,罰款20元。因此事給學校帶來惡劣影響者,予以辭退。

15、其他與值班員相同的工作及要求,按相同的處罰辦法執行。

(三)學生公寓維修人員處罰辦法

1.不能按要求完成承擔的維修任務者,扣10分,罰款1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2、對報修人態度惡劣、拒絕報修者,發現一次,扣10分,罰款10元。

3、報修單有損壞、缺頁、亂寫亂畫情況著,發現一次,扣10分,罰款10元。

4、不能按要求定期檢查水、電、暖、木製作等設施,對出現的問題不能及時修理、及時匯報者,發現一次,扣10分,罰款10元。因檢查不及時而造成水電設施發生故障,導致學生公寓停水停電情況者,扣100分,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崗位職責考核辦法

金台區蟠龍二中教師崗位職責量化考核細則 2009年新版 一 考核專案及分值 總分130分 1 教學工作40分 2 教學效果40分 3 出勤23分 4 師德專項20分 5 社會工作7分 二 各項具體考核辦法 1 教學工作 40分 1 計畫總結 4分 每缺一項扣1分 2 備課 7分 每少備一節扣0.1分...

崗位職責考核辦法

副總經理崗位職責及考核辦法 一 職責 許可權 1 負責公司生產 質量管理,合理組織生產,按質 按量 按期完成生產任務,按時提交相關報表,做好安全 質量等資訊的收集 反饋 處理工作。2 負責公司日常事務,協調各部門工作。3 抓好員工安全 質量 操作技能 行為規範的培訓和考核,主持日常的會議,負責公司檔...

崗位職責考核辦法

弘毅碼頭分公司崗位職責考核辦法 為了確保公司各崗位職工嚴格執行公司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履行崗位職責,全面實現公司各項管理目標,完成工作計畫和各項指標,獎勵先進處罰落後,特制定本辦法。一 考核物件 分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所有在崗職工。二 考核依據 範圍 1 各被考核人員崗位職責及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