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2023-02-09 00:12:03 字數 4007 閱讀 6440

105年度電子師徒制學習方案

壹、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105年度地方公務人員數字學習推動計畫。

貳、目標:透過電子師徒制學習方式,促進公務經驗有效傳承,帶動個人及組織之成長,提公升服務效能。

參、辦理時程:105年1月至11月

肆、主辦機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伍、協辦機關:各直轄市**及縣(市)**(以下簡稱地方**)

陸、實施內容(詳如附圖1、2)

一、師徒招募及配對

(一)辦理時間:105年1-3月。

(二)辦理方式:

1.第一階段:薦送學徒

(1)同縣市跨機關配對:由各地方**於105年1月20日前依附表1之(一)同縣市跨機關配對格式,薦送有公務經驗傳承需求之學徒(如戶政、社政、民政、環保、文化、觀光旅遊類…等)。

(2)跨縣市配對:由各地方**於105年1月20日前依附表1之(二)跨縣市配對格式,薦送有公文類、**採購類、為民服務類、資訊類、稅務類、地政類經驗傳承需求之學徒。

2.第二階段:薦送師傅及配對

(1)依第一階段調查學徒學習需求結果,函送各地方**招募學有專長之師傅,並由各地方**於105年2月25日前依附表2格式填報本中心。

(2)配對需求屬同縣市部分,由各地方**依學徒學習需求及師傅專長,採跨機關方式進行配對;師徒配對方式為1對1或1對多(1位師傅最多配3位學徒)。

(3)配對需求屬跨縣市部分,由本中心依學徒學習需求及師傅專長,採跨縣市方式進行配對;師徒配對方式為1對1或1對多(1位師傅最多配3位學徒)。

3.每縣市推薦師徒合計最高以16名為限。

4.師傅及學徒薦送標準:

(1)師傅:

認真、負責、熱忱,善於溝通、具輔導能力或團隊影響力。

任所填列之公務專長,至少具2年以上之實務經驗。

物件可包含退休之公務人員。

(2)學徒:

認真、願意主動學習。

任職公務人員年資至少6個月以上者,並應由直屬長官協助確認學習需求。

以未曾參與電子師徒制者為優先薦送物件。

5.師徒**互動討論2星期內,如有一方或雙方認為不適合,得向本中心反應另行調整配對;重新配對以1次為限。

二、志工輔導員招募及配對

(一)辦理時間:105年2月。

(二)目的:於**互動討論期間,協助觀察與了解師徒雙方互動學習情形,作為本中心、各縣市與師徒間之溝通橋梁。

(三)辦理方式:

1.志工輔導員由各地方**推薦,並於105年2月25日前依附表3格式送本中心遴聘。

2.志工輔導員推薦人數比例為1:8(每名志工輔導員以輔導8名師徒為原則,推薦師徒人數未達8人者,至少薦送1名志工輔導員)。

3.同縣市跨機關配對師徒之志工輔導員由各地方**分配,另為利跨縣市交流,薦送之志工輔導員除負責同縣市師徒外,並得跨縣市輔導師徒。

4.薦送標準:

(1)以曾參與本中心電子師徒制人員或曾任本中心志工輔導員為優先。

(2)熟悉網路社群應用及討論人員。

5.本中心提供志工輔導員**輔導期間全程諮詢服務。

三、辦理師徒啟航共識營

(一)參加物件:經本中心遴選合格完成配對之師徒。

(二)辦理方式:2場次,每場次12小時。

1.目的:協助師徒認識彼此,並了解電子師徒制運作方式及師徒關係營造,以利後續學習。

2.辦理時間:預定105年4月。

3.辦理地點:本中心。

四、擬定學習計畫書

學徒接獲配對通知之日起,應就擬學習內容於參加師徒啟航共識營前主動與師傅討論,俾利師傅安排教學內容,於師徒啟航共識營與師傅共同討論確認後1週內交付學習計畫書(如附表4)。

五、師徒**互動討論

1.參加物件:經本中心遴選合格完成配對之師徒。

2.辦理時間:預定105年5-8月

3.辦理方式:

(1)師徒可運用**社團、**、電子郵件、即時通訊軟體(如skype、facebook…)等方式進行溝通及互動,必要時得採面對面方式進行,每月至少討論乙個主題,討論時間為4個月。

(2)師徒於**討論期間,可視實際需要規劃實體1至2次參訪或相關課程訓練(1天,6小時),經服務機關同意核予公假(可由本中心協洽各地方**辦理),並填寫自主訓練回饋表(如附表5)交付本中心審閱及上傳認證時數。

(3)師傅應於學習計畫書訂出學徒需繳交之作業(至少1份),學徒應於期限內(最晚於8月31日前)完成。

(4)師徒**討論期間相關互動情形應主動讓志工輔導員了解。

(5)跨縣市師徒討論社團,本中心將於facebook成立公文類、**採購類、為民服務類、資訊類、稅務類、地政類社團,並由師傅擔任社長帶領討論,營造學習氛圍。

(6)本中心於「e學中心」菁英社群網成立「師徒充電區」、facebook成立「**師徒營fb」社團,提供電子師徒制相關訊息,落實師徒學習制度之經驗傳承。

六、活動成效評估

(一)志工輔導員觀察紀錄:師徒**互動討論期間,志工輔導員每月10日前需填寫觀察紀錄表(如附表6)交付本中心審閱。

(二)期中教導與學習成效評量問卷:師徒需於7月8日前填寫5-6月教導與學習成效評量問卷(如附表7),供本中心及地方**了解個別教導及學習狀況。

(三)期末教導與學習成效評量問卷:師徒需於9月8日前填寫5-8月教導與學習成效評量問卷(如附表8),供本中心及地方**評估本活動成效參考。

七、辦理師徒學習成果分享營

(一)參加物件:參與本中心電子師徒制學習方案成員。

(二)辦理方式:1場次,9小時。

1.目的:分享教導及學習經驗,擴大學習效益。

2.辦理時間:預定105年10月。

3.辦理地點:本中心。

柒、獎勵措施

一、頒發感謝狀及敘獎

(一)師傅:擔任師傅人員,除發給聘書外,全程帶領完成**討論者,於學習成果分享營頒發感謝狀,並擇優函請地方**參酌敘獎;師傅為退休人員者另贈送精美小禮物。

(二)志工輔導員:擔任志工輔導人員,除發給聘書外,全程完成**輔導者,於學習成果分享營頒發感謝狀,並擇優函請地方**參酌敘獎。

(三)學徒:擔任學徒人員,由本中心提供學習情形,供各地方**參考是否辦理敘獎。

二、核予認證時數:

(一)依師徒參與情形,核予學習認證時數每月8小時(完成期中、期末教導與學習成效評量問卷後上傳認證時數) 。

(二)志工輔導員每服務滿乙個月核予認證時數4小時(交付志工輔導員觀察紀錄表後上傳時數)。

三、擇優邀請投稿「研習論月刊」。

捌、經費**:所需經費由本中心年度預算相關經費項下調整勻支。

玖、預期效益

一、活化公務人力資源,專業知識與技能有效移轉。

二、促進師徒雙方共同成長,落實公務經驗傳承。

三、促進跨域治理溝通管道,提公升服務效能。

附表1 ○○縣(市)**學徒薦送錶

(一)同縣市跨機關配對

※學徒薦送標準:

1.認真、願意主動學習。

2.任職公務人員年資至少6個月以上者,並應由直屬長官協助確認學習需求。

3.以未曾參與電子師徒制者為優先薦送物件。

(二)跨縣市配對

※學徒薦送標準:

1.認真、願意主動學習。

2.任職公務人員年資至少6個月以上者,並應由直屬長官協助確認學習需求。

3.學習類別: 限公文類、**採購類、為民服務類、資訊類、稅務類、地政類。

4.以未曾參與電子師徒制者為優先薦送物件。

附表2 ○○縣(市)**師傅薦送錶

※師傅推薦標準:

1.認真、負責、善於溝通、具輔導能力或團隊影響力。2.任所填列之公務專長,至少具2年以上之實務經驗。

3.物件可包含退休之公務人員。

備註:1.師傅可先行擇選擬指導學徒名單,未完成配對者,同縣市跨機關由各地方**另行配對,跨縣市者由本中心配對。

2.各縣市填送本表時,同縣市跨機關機關部分需先完成配對。

附表3 志工輔導員薦送錶

※志工輔導員薦送標準

1.以曾參與本中心電子師徒制人員或曾任本中心志工輔導員為優先。

2.熟悉網路社群討論人員。

3.依薦送師徒人數比例,每8名師徒薦送1名志工輔導員。

附表4 學習計畫書

地方行政研習中心電子師徒制105年學習計畫書

組別附表5 自主學習回饋表

人事行政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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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職責

運用剛柔並濟的管理模式,制定一套符合企業自身的管理制度,運用權利和組織系統,強行進行指揮 控制 命令 硬性管理來達到目的。四 負責總務管理 沒有後勤的保障,就保證不了生產穩定正常的進行。首先要制定相關制度 加強對宿舍 食堂 水電 辦公用品 零星修繕 部分固定資產 衛生 環境的管理。五 安全保衛 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