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管理辦法

2023-02-08 05:03:05 字數 1198 閱讀 7042

【法規類別】建設綜合規定

【發文字號】哈爾濱市人民**令第94號

【發布部門】哈爾濱市**

【發布日期】2003.02.18

【實施日期】2003.04.01

【時效性】失效

【效力級別】地方**規章

【失效依據】本篇法規已被《哈爾濱市新型牆體材料發展應用和建築節能管理條例》(發布日期:2023年12月12日實施日期:2023年2月1日)廢止

哈爾濱市人民**令

(第94號)

《哈爾濱市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管理辦法》已經2023年2月10日市人民**第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長石忠信

二00三年二月十八日

第一條為了推進牆體材料革新和加強建築節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護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促進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的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新型牆體材料,是指除以粘土為主要原料燒結的實心、空心、多孔磚以外的牆體材料。

本辦法所稱建築節能,是指在建築活動中,採用節能技術和產品,使建築物達到建築節能設計標準。

第四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管理工作。

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的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管理工作。

市、縣(市)牆體材料改革建築節能辦公室負責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的日常工作。

第五條鼓勵採用新型建築結構體系,開發和推廣使用新型非粘土磚、建築砌塊、建築板材、高摻量利廢製品等新型牆體材料。

鼓勵開展建築節能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推廣使用先進的節能技術、材料和裝置。

第六條對在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市人民**或者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七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範、標準,對新型牆體材料和建築節能產品進行登記確認,並定期向社會公布新型牆體材料和建築節能產品目錄。

第八條禁止新建、擴建、改建實心粘土磚生產線。

第九條本市新建、擴建、改建建築工程零零線以上的牆體以及臨時建築設施,停止使用實心粘土磚的時限:

(一)在內環路以內區域建設的,自2023年12月31日起停止使用;

(二)在二環路以內區域建設的,自2023年12月31日起停止使用;

(三)在本市城

哈爾濱市新型牆體材料發展應用和建築節能管理條例

2006年10月13日哈爾濱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2006年12月8日黑龍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批准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新型牆體材料發展應用和建築節能管理,節約能源,保護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

新型牆體材料 建築節能材料產品備案

一 實施機關 麻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 承辦機構 麻城市行政服務中心住建局視窗 三 實施依據 湖北省民用建築節能條例 關於進一步加強建築節能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鄂建 2012 37號 關於加強建築節能產品 技術和牆體材料管理的通知 鄂建 2009 113號 四 需提交的材料 1 新型牆體材料 建築...

青島市新型牆體材料與建築節能產品

企業 備案申請表 申報單位章 產品名稱 申報時間 青島市建築節能與牆體材料革新辦公室制 附件目錄 備案提交資料 本表乙份 1 新型牆體材料和建築節能產品備案申請表 2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和註冊商標影印件 原件備查 3 商的合法有效證明 4 產品標準 技術規程 產品使用說明書 5 產品技術鑑定書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