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停薪留職規定(草案)
一、目的為規範員工停薪留職管理流程,提高人事運作的有效性,杜絕人事管理的漏洞,特制訂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三、停薪留職管理
1、 停薪留職:員工因特殊情況需請事假時間超過30天(含30天)的,公司停止其工資發放但保留其員工關係。
2、停薪留職時間:停薪留職以一年為限,如需延長,應經公司最高行政領導批准;
3、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和分公司總經理,不得辦理停薪留職。
4、入職未滿一年的員工,不得辦理停薪留職;
四、停薪留職手續辦理:
1、各部門人員因特殊情況需停薪留職時,填寫《停薪留職申請表》,註明停薪留職原因及停薪留職時間等內容,提交直接上級簽署意見;
2、經直接上級簽署意見的《停薪留職申請表》交由部門經理審核後,提交人事部門。人事部門接到申請表後需對停薪留職原因、所在崗位情況、停薪留職時間等進行必要的核查,對不符合規定的《停薪留職申請表》退回申請人所在部門,並註明理由。
3、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停薪留職申請表》由人事部門批准後提交公司總經理審批,審批後乙份交停薪留職員工本人,乙份交財務部,乙份人事部門存檔。
4、停薪留職人員的離職交接手續及工資發放等運作程式與離職手續辦理程式相同,填寫《員工離職表》,按規定進行審批;
五、停薪留職人員待遇
1、停薪留職人員,公司概不保留原任職位;
2、停薪留職人員在停薪留職期間不再享受在職時的工資、津貼、社保等所有福利待遇。如需公司繼續購買社保的,單位及個人承擔的保險費用均由個人承擔。
3、停薪留職期間個人檔案、工資關係、工齡可保留,但停薪留職時間不計算工齡。
五、停薪留職的復職管理
1、辦理停薪留職員工在約定的停薪留職時間期滿後需回公司上崗的,應提前乙個月向公司報告,以便公司安排。
2、停薪留職期滿後不能回公司上崗的,必須在停薪留職約定時間屆滿一周內續辦手續,否則,公司視作自動離職處理。
3、停薪留職員工辦理復職手續時,公司按實際工作需要安排相關職位,並依照該職務之薪資、職等標準重新核算薪資;
4、公司停薪留職員工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立即予以免職處理:
(1)不接受公司重新為其安排的工作崗位及薪資標準的;
(2)停薪留職期間,曾至其他公司上班,經查證屬實者。
附表:停薪留職申請表
薪留職申請表年月日
停薪留職規定
停薪留職制度 第一條為了規範本公司對停薪留職人員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辦理停薪留職手續 1 久病不癒超過乙個月者 2 因特殊情況暫時不能上班者。第三條凡屬第二條第1款情況的,由分管領導填寫 停薪留職通知單 經人力資源部核准報送公司領導審批後呈送本人。第四條凡屬第二條第2款...
停薪留職規定
xx公司停薪留職規定 第一條為了規範本公司對停薪留職人員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辦理停薪留職手續 1 久病不癒超過乙個月者 2 因特殊情況暫時不能上班者。第三條凡屬第二條第1款情況的,由部門主管填寫 停薪留職通知單 經人力資源 部核准後呈送本人。第四條凡屬第二條第2款情況的...
XX公司停薪留職規定
第一條為了規範本公司對停薪留職人員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辦理停薪留職手續 1 久病不癒超過乙個月者 2 因特殊情況暫時不能上班者。第三條凡屬第二條第1款情況的,由部門主管填寫 停薪留職通知單 經人力資源部核准後呈送本人。第四條凡屬第二條第2款情況的,由員工個人填寫 停薪留...